沃格光电(603773)(603773.SH)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52026002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易伟华先生、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立案。近日,上述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6〕5号)。
因在股份协议转让中未如实披露转让总价款及支付方式,导致相关公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易伟华给予警告并罚款150万元,对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00万元。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