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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格光电实控人易伟华及5%以上股东相关方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6-08-07 21:01:05  来源 : 北京商报    作者 :量核研报    浏览量 :0
量核研报 北京商报 发布日期:2026-08-07 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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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李佳雪)8月7日晚间,沃格光电(603773)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沃格光电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将其持有的1180万股沃格光电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至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私募基金。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沃格光电披露了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进展情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经查,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私募基金的实际转让总价款、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沃格光电披露不一致,导致沃格光电相关公告存在存在虚假记载。

江西证监局拟决定对易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级市场上,8月4日—7日,沃格光电接连斩获了4个涨停板。截至8月7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涨停价95.07元/股,总市值21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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