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桥控股7月3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将用于风电、光伏、铝深加工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方案,本次募资具体投向为:风电项目56.5亿元、光伏项目22.5亿元、铝深加工项目23亿元,其余18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表示,此次定增目的在于强化电解铝电力供应的自主可控能力,持续提升绿电铝占比,同时优化股权结构。
公告称,公司本次拟建设的风电项目主要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及山东省滨州市,共计11个子项目,装机规模合计1055.25MW。其中:云南省风电项目10个,以绿色清洁能源支撑云南铝产业链生产用电;山东省风电项目1个,将逐步替代关联方燃煤电力,降低关联交易规模。
此次拟建设的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共计6个子项目,装机规模合计615MW;此次拟建设的铝深加工项目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红河州,包含年产50万吨高端精深加工铝板带项目和年产50万吨高精铝合金扁锭项目2个子项目。
据披露,公司此次拟建设的风电、光伏清洁能源项目,将与云南省丰沛的水电资源形成互补效应,确保公司核心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通过大规模消纳清洁能源,公司将显著提升产品中的绿色铝含量,满足下游汽车轻量化、绿色建筑、包装等高端领域对绿色低碳铝材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魏桥铝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宏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约88.99%,社会公众股比例较低。本次发行采取询价方式,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均以现金认购;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均价的80%,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表示:公司借本次发行引入社会资本,有助于改善资本结构;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适度增加,流通股比例显著提升,股东结构有望进一步多元化,增强股票的市场流动性与资源配置效率。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按发行上限测算,发行后控股股东仍为魏桥铝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宏桥,实际控制人仍为张波、张红霞、张艳红三人,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