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7月20日,能之光发布公告称,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爽女士和王可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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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7月20日,能之光发布公告称,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爽女士和王可先生。持续督导期至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