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公告称,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历时半年多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立案调查正式落锤。经查,长园集团时任董事长吴某权在一年半时间内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87亿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其控制企业的经营周转。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两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20万元。
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长园集团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从交易所自律监管层面完成追责。
证券监管部门持续严查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今年4月,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明确要求,督促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在严肃惩处的同时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重要股东进行民事追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
合计被罚42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涉案期间,吴某权直接持有长园集团5%以上股份,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长园集团的关联自然人。
2023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吴某权安排长园集团通过预付款的方式将公司资金转至珠海(883419)毅辉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相关公司将收到的款项直接或间接转至吴某权控制的珠海(883419)市运泰利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最终用于偿还吴某权个人债务及其控制公司的经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导致的关联交易。
案涉期间,吴某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10.87亿元。其中,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8.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6%。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2025年4月29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确认和会计差错更正,并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截至2025年4月、9月,吴某权分别归还了前述占用资金的本金和利息。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对吴某权、姚某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80万元、80万元罚款。三项罚款合计420万元。姚某为时任财务负责人。
与此同时,上交所也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长园集团及吴启某予以公开谴责,对姚某予以通报批评。
另据长园集团此前公告,长园集团2026年6月12日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股东吴某权涉嫌挪用资金,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吴某权已于2025年4月25日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于2025年9月12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等职务。
资金占用侵害中小股东权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严重损害上市公司独立性、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也是触发退市风险警示的高危因素。
何为资金占用?
上市公司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表现形式包括,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等。
资金占用的核心特征在于,资金最终流向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且多数情形下缺乏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对价。因此,资金占用的实质,是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在缺乏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对价的情况下进行的利益输送。
近期多家公司涉资金占用被处罚
长园集团一案并非孤例,是当前监管部门严查资金占用背景下的又一典型案例。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严查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行为。从近期情况看,仅6月单月,就有*ST天喻(300205)、海德股份(000567)、倍轻松(688793)多家公司因资金占用相关问题被处罚。
2026年4月,证监会密集部署两大专项行动,剑指上市公司治理乱象。4月10日,证监会宣布启动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八大领域,其中第五项明确为“督促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提出在严肃惩处的同时,支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重要股东进行民事追偿,积极维护公司利益。
仅两周后,证监会再发通知,部署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提出坚决落实造假退市、占用偿还、退市不免责的监管要求。
在“退市不免责”的监管导向下,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仍可持续追缴占用资金及相应利息,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不因退市而免除。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及时足额归还占用资金及对应利息,是相关责任主体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核心补救举措。新形势下,监管坚持“占用应偿还、退市不免责”的导向,主动清退本息既是化解退市风险的前置整改条件,也是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中的关键裁量情节。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将资金占用防范纳入年度合规治理重点任务,对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已经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自查,并视情况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专项核查;系统梳理内控制度的合规性及有效性,完善关联交易审批与资金支付流程,将合规要求嵌入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形成“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追偿”的合规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