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300097)(300097)7月8日晚公告,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6日10时起至2026年7月7日10时止在京东(JD)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师利全持有的公司430万股股份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公司通过查询网络公开信息获悉,上述股份在此次司法拍卖中因无人出价已全部流拍。
智云股份(300097)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师利全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或轮候冻结、将被司法拍卖状态,若后续师利全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涉及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智云股份(300097)同时表示,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是否再次进行拍卖具有不确定性,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且可能再次流拍,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智云股份(300097)曾于2023年8月15日晚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谭永良与宋长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谭永良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45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3%)转让给宋长江。2023年8月15日,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该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谭永良持有智云股份(300097)2282.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1%;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师利全持股2470.7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6%。谭永良由智云股份(300097)第一大股东变更为第二大股东,师利全在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动成为智云股份(300097)第一大股东。
2025年12月1日,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达富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师利全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师利全将其持有的公司2470.76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慧达富能;同日,慧达富能与上市公司股东谭永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谭永良所持上市公司145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
2025年12月1日,姚拥军与上市公司股东宋长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受让宋长江所持上市公司145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同日,慧达富能与姚拥军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慧达富能和姚拥军将在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及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相关决策以慧达富能决策为准。
上述交易完成后,慧达富能将控制上市公司18.61%股份的表决权,慧达富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慧达富能的实际控制人冯彬及邓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悉,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宋长江累计增持上市公司1200股股份,为避免宋长江形成短线交易,姚拥军与宋长江未办理股份协议转让。
2026年7月7日,姚拥军与宋长江重新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宋长江依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4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转让予姚拥军,姚拥军依协议约定受让宋长江持有的标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姚拥军将持有上市公司14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其一致行动人慧达富能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8.61%的股份表决权。
智云股份(300097)表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为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充实上市公司发展资源,推动上市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