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河财立方 记者 陈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对新能源汽车(885431)和节能汽车的车船税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其中,节能汽车减半征收,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及燃料电池(885775)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政策将被取消,纯电动乘用车(884099)和燃料电池(885775)乘用车(884099)继续不征收车船税。
这是车船税优惠政策实施,15年来的首次重大调整,也是中国新能源汽车(885431)产业扶持逻辑转变的体现。
车船税优惠是新能源汽车(885431)扶持政策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回顾过去十余年,我国对新能源汽车(885431)免征车船税、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本质上是在产业萌芽期为降低全生命周期(883436)成本、撬动消费(883434)和运营端积极性而设计的政策红利。彼时,新能源汽车(885431)造价高、配套不完善、市场接受度低,需要财税政策从生产、购置到使用环节进行全方位托举。
但如今中国新能源汽车(885431)已经走过萌芽期。2025年,新能源汽车(885431)渗透率突破50%,2026年一季度新能源汽车(885431)出口占比超四成。在此背景下,延续“大水漫灌”式的税收优惠,既造成财政资源的低效配置,也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在政策红利之下缺乏技术迭代的动力。
此次调整中,商用车领域调整影响最为直接。此前,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885775)商用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均可享受免征车船税的优惠。对于公交、物流、环卫等运营车辆而言,车船税虽然单辆金额不大(通常按吨位或排量征收,每年数百至上千元不等),但一家拥有数百辆新能源(850101)货车或客车的物流企业累积成本不低。
商用车作为生产资料,其购买决策依赖全生命周期(883436)成本测算。税收优惠的退出,将边际上削弱纯电动、混动商用车相较于燃油商用车的成本优势。但政策也给市场预留了约半年的调整窗口,对于真正具备技术优势的头部企业而言,成本压力反而可能转化为倒逼技术降本、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动力。
此次调整中,混动汽车免征的取消影响最为广泛。由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车船税免征政策的取消不区分商用和乘用,这意味着,以理想、问界、赛力斯(HK9927)为代表的增程式乘用车(884099),以及比亚迪(002594)DM-i、吉利雷神等插电式混动乘用车(884099),从2027年1月1日起也需要按排量缴纳车船税。
目前市场主流插混乘用车(884099)的排量多在1.5升及以下,恢复征税后每年增加的车船税额约在300元至420元之间,单看金额对20万元级别的购车决策影响有限。但其释放的信号意义更为重要,此次调整意味着在财税层面宣告,混动作为过渡技术路线,其政策红利期正在加速关闭。
综合来看,此次车船税优惠调整,与之前购置税优惠政策的调整一脉相承。过去10年,新能源汽车(885431)政策的目标更多的是“推增量”,通过全方位补贴和税收优惠,做大产业规模,培育消费(883434)习惯。当规模目标基本达成,政策重心则转向“调结构”,明确资源向零排放方案倾斜,减少产业在过渡性技术路线上的资源分散,让真正具有技术竞争力的企业在市场中胜出。
政策的每一次退出,都是产业走向成熟的注脚。对于企业而言,政策红利时代正在加速落幕,也将让竞争围绕成本控制、续航能力、补能效率、安全体验等产品和技术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