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影响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6月22日,致欧科技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收到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派肖东东和夏朋志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因原保荐代表人夏朋志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现指派保荐代表人李嘉伟接替夏朋志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肖东东、李嘉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会影响广发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风险和影响。(致欧科技公告)
